所有出口欧盟的包装机必须完成CE认证,核心依据是欧盟《机械指令》(2006/42/EC)及配套安全标准EN415系列,认证通过后方可加贴CE标志并进入欧洲经济区市场。
包装机属于欧盟强制监管的“机械设备”,凡在欧洲经济区(EU+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)销售,均须满足安全、健康与环保基本要求。CE认证不是质量认证,而是法律强制性合格评定程序,代表制造商对产品符合性承担法律责任。未获认证的产品不得上市,否则面临召回、罚款甚至市场禁入风险。
一、关键标准与适用范围;
EN415系列是专为包装机械制定的协调标准,覆盖不同功能类型。实际选用需根据设备具体结构与工艺确定:
EN415-1:2000+A1:2009通用术语与分类危险识别框架、整机安全设计原则;
EN415-2:1999预成型硬质容器包装机机械防护、急停装置、操作空间安全距离;
EN415-3:1999+A1:2009成型-填充-密封机高温封口面防烫伤(>50℃需防护)、联锁装置、运动部件间隙控制(<4mm);
EN415-5/-7/-8包装机、二次包装机、捆扎机噪声限值(EN415-9)、IP防护等级(≥IP53)、电气安全。
(补充说明)若设备含电气控制系统、无线模块或高功率电机,还需同步满足低电压指令(LVD)、电磁兼容指令(EMC)或无线电设备指令(RED),构成多指令复合认证。
二、认证流程;
流程本质是“技术文件构建+符合性验证+责任声明”,制造商主导,可自主完成或委托公告机构(NB)审核:
准备阶段:
编制完整技术文件(TCF):含产品描述、设计图纸、风险评估报告、零部件清单、使用说明书(须用英语/德语/法语)、测试报告等;文件须保存10年备查。
完成风险评估:系统识别机械危险(如挤压、剪切、噪声)、电气危险、热危险等,并采取防护措施(如防护罩、联锁、急停按钮)。
测试与审核:
送样至具备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安全测试;
实验室审查技术文件,确认是否符合EN415及其它适用指令要求。
合规声明与发证:
测试通过后,实验室出具测试报告及CE符合证明(COC);
制造商签署《EC符合性声明》(DoC),声明产品符合全部适用指令。
标识与上市:
在产品本体及说明书上加贴CE标志,标注制造商名称、地址、型号等信息;
确保每台设备可追溯,建立生产一致性控制措施。
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对“包装机怎么办理CE技术认证?”有了一定的了解,如果您还有有关认证、检测的相关问题欢迎在线咨询,也可直接拨打我们的24小时热线电话:400-618-3600,世通检测为您提供一站式检测、认证等服务,欢迎来电咨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