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低电压CE认证(LVD)?
低电压指令(LowVoltageDirective,2006/95/EC)制订于1973年,为新方案(NewApproach)指令制订前20年,并且被认为是新方案概念的前身。
LVD的适用范围
LVD适用于所有本身功能使用电压范围在交流50~1000V,直流75~1500V的电机产品,这个定义系指指令的适用范围,而不是指令适用的限制(例如,在使用交流230V的计算机中,直流12V的电路所造成的危险也受LVD的规范)。
LVD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和工业使用的产品,如果是工业用设备,指令也涵盖了制造商本身使用的产品(例如:测试设备)。
CE技术文件的要求
LVD的CE体制与EMC指令类似,所有在适用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有CE标志,而且必须有制造商的代表或进口商所签署的符合声明书。
简单的自我宣告并不足以确定产品是安全的(“安全”被定义成不会造成人员或家畜的死伤及财务的损害),基于这个原因,LVD的声明需要有技术文件档案的支持来证明。
技术证明文件须包含
1.机设备的一般性描述;
2.概念上的设计及制造图样;
3.了解这些图样所必须的描述和说明;
4.列出全部或部份适用的标准,及描述为满足指令安全观点所采行的对策;
5.设计的推算结果,执行过程的检查;
6.测试报告。